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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名:苏琼
字号:字珍之
所处时代:北魏-北齐-北周
民族族群:汉族
出生地:长乐武强(今河北武强)
出生时间:?
去世时间:?
苏琼(?-?)字珍之,长乐武强(今河北武强)人。南北朝时官员。北魏时任东荆州刺史府长流参军;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(532年),高澄开府仪同三司后,任命苏琼为刑狱参军;后任南清河太守,使郡界安定,百姓无抢掠之忧。他清廉谨慎,从不接受别人的礼物,连瓜果等一概拒绝。在郡大兴儒学,命令郡中官吏在公务之暇都去读书,教导百姓在婚姻丧葬上要符合礼仪而尽量从俭。北齐文宣帝天保(550年—559年)中,郡中遭大水灾,苏琼自己向富人借粮后再分发给饥民,使一千余户百姓安然渡过荒年。后调任廷尉正,不顾别人威胁,屡次平反冤案。在任徐州行台左丞、行徐州事时,破除不许随意渡淮的禁令,使南、北物资得以交流。后任大理卿。北齐灭亡后出仕北周,为博陵太守。死于隋文帝开皇(581年—600年)初。
苏琼参与事件/话题
苏琼个人资料
苏琼简介
  • 本名苏琼

  • 字号字珍之

  • 所处时代北魏-北齐-北周

  • 民族族群汉族

  • 出生地长乐武强(今河北武强)

  • 出生时间?

  • 去世时间?

  人物生平  

  出仕为官  

苏琼的父亲苏备,是北魏的官员,官至卫尉少卿。苏琼幼年时跟随父亲在边境生活,曾经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,曹芝开玩笑地问他说“:你想做官不?”苏琼回答说“:设立官职选人充任。并不是要人去找官做。”曹芝对他的回答感到惊异,便安排他做了自己府中的长流参军。

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(532年),高澄以仪同的名号建府设置属官,召苏琼为刑狱参军,并经常鼓励慰劳他。并州曾经有强盗出没,长流参军张龙追查此事。被怀疑为强盗的人经过拷问已经招认,丢失财物人家也都认定这些强盗,但是没有找到抢劫的赃物。高澄把这个案子交给苏琼,要求他彻底审查,苏琼经过侦察,另外追查到真凶元景融等十多个人,同时也得到了赃物和证据,高澄大笑,对先前那些被冤枉为强盗的人说“:你们这些人如果没有遇到我的好参军,差一点被冤枉而死。”

  治理地方  

苏琼后来被任命为南清河郡太守,该郡盗贼很多,等到苏琼上任,犯法偷盗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。有时外郡的奸诈不法之徒,擅自从南清河郡的地界经过,没有不被捉送官府的。零县人魏双成,住处与京城地区的武城交界,丢失一头牛,怀疑是同村人魏子宾所偷,便把他押送到郡上。但苏琼经过仔细审问,知道魏子宾不是偷牛贼,便把他放了。魏双成说:“府君您把贼放跑,老百姓的牛去哪儿找呢?”苏琼没有理睬他的话,暗中派人下去查访,找到了偷牛的人。从此以后,百姓放牧牲畜都不加收检,说:“只管交给苏府君。”邻郡的富豪将财物存放在南清河郡以躲避盗贼。冀州绎幕县人成氏很富有,被盗贼追得很紧,就对他们说“:我的财物已经寄放在苏公处了。”盗贼便离去了。平原郡有一个会法术的贼刘黑苟,招纳党徒,勾结海外。苏琼治下的百姓,和刘黑苟村子连靠村子而住,都没有牵连进去。邻郡的人因此佩服他的德行政绩。南清河郡以前做过贼的一百多个人,都充为苏琼的耳目,民间好事坏事,甚至连官吏们喝百姓一杯酒,苏琼无不立刻知道。

苏琼生性清廉谨慎,从不拆看找他办私事的信。和尚道研是济州的沙门统(又称僧统、道人统、都统、昭玄统,北魏所设以统监全国僧尼事务之僧官),财产极多。在郡中放了不少债。以前常请郡县官吏帮他催债。等到他来求见时,苏琼已知他的意图,见面就谈论佛法。道研虽然为催债多次前来,都没法说出口。他的弟子问其中的原因,道研说“:每次见到苏府君,他就直接把我带到青云之中,哪有可能谈论地上俗事?”师徒回家后,便焚烧了债券。

有个名叫乙普明的百姓,兄弟俩争夺土地,多年没有裁决。都各自寻找证人,竟有一百多个。苏琼把普明兄弟叫来,告诉众人说:“天下难以得到的是兄弟,容易得到的是土地。如果让你们得到了土地而失去了兄弟情谊,怎么样呢?”说着便掉下了眼泪,那些证人也无不哭泣,乙普明兄弟磕头请求让他们出去再想一想,两个人已经分开十年,现在又住在一起。

每年春季,苏琼召集大儒生卫觊隆、田元凤等在郡学堂讲学,郡吏们处理公务后的闲暇时间,苏琼都让他们来读书。当时人们把官署称为学生宿舍。禁止不合礼法的祭祀。婚礼丧葬,也都要节省节约,遵守礼仪。另外养蚕的月份预先公布绵绢的长度式样,徭役赋税的先后次序也都明确规定。每当征派徭役时,苏琼总是先把事情办好,郡县官吏一般没有因延误而受到轻度处罚。当时其他州郡无不派人到南清河郡,询问处理政事的方法。

北齐文宣帝天保年间(550年—559年),南清河郡内发大水,百姓受灾,缺粮少食的有千余家。苏琼把郡内有粮食的人家都召集来,亲自向他们贷粮,全都分给那些挨饿的人。州府按户征收租税,并且想追究贷粮的事,郡主簿对苏琼说:“虽然是可怜那些饥饿的百姓,恐怕还要连累府君。”苏琼说“:一人获罪,而能救活千家,还有什么值得怨恨的呢?”于是给朝廷上表陈述情况,使征税查问得以免除,受灾人家也能平安生活。这些人抚爱儿女时都说“:是府君使你们活了下来。”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,百姓都归向他,所以没有一个人向州申诉案情。前后四次上表报告政绩,苏琼都名列最上等。后来因居丧离职,老朋友送来的财物,他一点也不接收。

  任职京师  

不久苏琼又出任司直、廷尉正,朝中官员都感叹对他不公平。尚书辛述说:“苏琼为人正直,名实相符,不必忧虑他不能升迁。”

毕义云为御史中丞,任职以凶猛暴虐著称,掌管司法的官员怕他,不敢有不同意见。苏琼审察案件务在公平,许多冤案得以昭雪,由大理寺来复查御史台的案件,是从苏琼开始的。他又迁任三公郎中。赵州及清河、南中郎府管区内不断有人来告发谋反的逆谋,前后都交付苏琼审理,事情多得到申雪。尚书崔昂对苏琼说:“如果想要建立功名,应当再从别的地方考虑一下,如果还是经常为反叛的逆贼洗清罪责,莫非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如此轻?”苏琼严肃庄重地说:“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,从来没有放过反逆。”崔昂十分惭愧。京师的人为此流传说:“断决无疑苏珍之。”

  徐州查案  

北齐孝昭帝皇建年间(560年—561年),封赐爵位安定县男,徐州行台左丞,代理徐州刺史的职务。徐州城中五级寺突然被盗走铜像一百个,有关部门查问搜检,周边夜间守卫查到可疑踪迹的,一共逮捕了数十人,苏琼一下把这些人全部释放回家。寺院的僧人抱怨控告不给他们抓贼,苏琼让僧人回去,说:“你们暂且回寺,得到佛像自会送来。”过了十天,了解到贼人姓名及其收存赃物的地方,直接去搜捕,人赃俱获,贼人全部供认,僧人与百姓叹伏不已。

  促进贸易  

以前的制度有“禁淮令”,不允许商贩随意渡河。淮南地区遭灾,苏琼上表请求允许到淮北去籴粮。以后淮北百姓发生饥荒,他又请求允许通行淮南籴粮,于是商人得以往来,使淮河两岸货物得以流通,彼此都得到好处,水陆交通的便利,一直达到黄河以北。

  晚年生活  

后来苏琼出任大理寺卿,北齐灭亡后,他出仕北周,为博陵太守。隋开皇(581年—600年)初年死去。

  轶事典故  

  苏琼悬瓜  

苏琼任南清河太守六年,为官清明,廉洁自守,从未受赠。郡中人赵颍,官至乐陵太守,八十多岁辞官归家。五月间,他摘了两只刚产的瓜,亲自送给苏琼。赵颍仗着自己年纪大,竭力请求苏琼收留,苏琼于是把瓜留下,悬于屋梁之上,竟不切开。人们听说苏琼接受了赵颍馈赠的瓜,也想进贡新摘的瓜果,来到门前,打听到赵颍送的瓜仍放在那儿,便相视离去。

  历史评价  

《资治通鉴》:“有司讯囚,莫不严酷,或烧犁耳,使立其上,或烧车釭,使以臂贯之,既不胜苦,皆至诬伏。唯三公郎中武强苏琼,历职中外,所至皆以宽平为治。”

  家族成员  

父亲:苏备。

  史籍记载  

《北史》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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