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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剑问情

1633

最后一天了,萧无尘不死,余歌就得死。

萧无尘是弹剑门门主,20年前,他凭一柄剑纵横江湖。也许深感自己杀孽太深,20年来他从未踏出弹剑门半步。饶是如此,仍有不少人找他报仇,但他们一旦踏入弹剑门,就消失得无影无踪,像一滴水融进大海里。

20年时间,虽没人看过萧无尘出剑,但没人怀疑他的剑法已经到了神鬼莫测的境地。更不可能有人能杀了萧无尘。

但余歌接下这单生意,余歌的雇主是个冷酷的老人,他一字一字地说:“萧无尘不死,你就得死!”

“好!”余歌答的很干脆,因为他给余歌的报酬是十万两黄金。

余歌迷上了“飘红楼”的飘红姑娘,他厌倦了刀口舔血的生活。他想带着飘红远走高飞,生儿育女。

弹剑问情 余歌用一万两替飘红赎了身,然后把剩下的都给了飘红。余歌和飘红在郊外买了个大宅子安静地生活下来,飘红已经有了他的孩子。

雇主给余歌的时间是一年,一年的幸福太过短暂,当雪花开始飘落时,余歌就在数萧无尘还有多少时间,或者是他还有多少时间。

飘红抓着余歌的手说:“能不能不去?”

“不能!”

临阵脱逃,是一个剑客的莫大耻辱。况且他也无路可逃。

余歌踏上了去弹剑门的路,当弹剑门遥遥在望时,余歌转身跨进了路边的酒楼。在大战之前,余歌总要喝几杯酒,喝酒能使他更冷静、更麻木,没有谁生来嗜血。

酒楼颇具规模,酒是上好的竹叶青,侍者的服务甚是彬彬有礼。若不是和萧无尘的恶斗在即,余歌是很愿意在这里住上几天的。

当夜色降临时,他终于到了弹剑门。弹剑门在淡淡星光下显示着古怪狰狞的影子,但丝毫不能影响余歌杀萧无尘的心境。唯一能影响到余歌决心的,是飘红,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。

余歌承认,这一年里,他的变化足够多。他的手已经不稳,他的剑也不如以前凌厉,他的心中甚至于有了恐惧。这在他是从未有过的,但他不能退。

偌大的弹剑门居然空无一人,余歌迈进大门,才知道自己错了。有一个魁梧身材的黑衣人,正背对着他,浑身透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。

“你知不知道我是谁?”黑衣人看也不看身后说。

“我是来杀萧无尘的,你只要不是萧无尘就该阿弥陀佛了。”余歌倨傲地说。

“你见到我一定很惊讶!”黑衣人缓缓地转过身,其实从他的口音余歌就知道他是他的雇主,他居然也是弹剑门的人。

“还有让你更惊讶的,我就是萧无尘。”黑衣人低沉地又说,他的话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。

余歌忍不住吃了一惊,雇主就是萧无尘!萧无尘出钱叫人杀他自己,世界上只怕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。

萧无尘说:“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杀我?”

萧无尘似乎在征求余歌的意见,却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:“这是英雄的悲剧,我想所有的英雄都跟我想法一样。有一日,他成了英雄,就会害怕被人击倒,害怕他所有的光环被他人一招给抹掉。像我,即使武功再高,也终日提心吊胆,害怕哪一天避得了明枪躲不了暗箭,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境吧。”

“所以你就出钱请人杀你,这样就可以提醒你不可预知的危险就在眼前,你就不敢掉以轻心,整日如临大敌,你就得加倍练剑,努力提升自己。但这仅是你的理由,你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目的,你请的都是江湖上实实在在可以威胁到你的人。但一个人有了十万两黄金之后,自然贪图享乐,那时弄得心也散了,手也疲了,自然不再为你所惧。还有,你一路上安排伏兵,消耗他们的体力,你好以逸待劳,像你这样的人,岂不污了‘英雄’二字?”

萧无尘苦笑了一下:“你说的对极了,飘红就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,如果你肯放下剑,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。”

“是吗?放过我,你还能睡得着吗,拔剑吧!”

萧无尘亮出了他的剑,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必杀剑,剑身蠢蠢欲动,仿佛嗅到了血腥。

余歌的剑再普通不过了,剑口卷了刃。这把剑从他十三岁起就跟着他,小战大战数百场,饮过数十位武林一流好手的鲜血。即使是一把普通的剑,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变得不普通了。它跳跃着,急于和萧无尘的必杀剑一较短长。

但一招过后,仅是一招,它就给必杀剑切断了,余歌手中握着它的半截尸体。萧无尘如同鬼魅般地扑过来,剑自上而下。余歌手中的断剑勉强阻住了他的攻势,必杀剑再不能前进半步。如果必杀剑足够长的话,他绝对难逃一劫。必杀剑突然脱离剑身向他飞来,原来它的剑柄上装有强力弹簧,只要一按机关,剑身就会脱离剑柄,急速地刺出。

余歌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剑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到自己身上,然后在那儿扎一个窟窿。

萧无尘哈哈大笑,他又一次偷袭成功,当然要得意了。但他的笑声猛然间哑住,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贴着一把剑,断剑。余歌用半截断剑架住了他的脖子。

一个人纵声大笑的时候,他的脖子就暴露出来,而一个优秀的杀手是善于抓住任何破绽的。

萧无尘无奈地笑道:“看来你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了,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。”

“你说来听听。”余歌饶有兴味地盯着他。

“如果你放过我,我保证会好好照顾飘红,让她把你的孩子生下来,我亲自传他武功,将来让他执掌弹剑门。”

“我的儿子为什么要你传他武功,我不会吗?”说着,余歌把胸前的衣襟一撩,揶揄道,“真是谢谢你的那些金子。我请天下第一匠打了件金丝甲,你看不错吧。”

萧无尘的目光霎时变得灰暗,余歌继续说:“所有的环节你只算错了一步,就是飘红竟然会喜欢上我。她怕我会死在你手里,所以就把你这‘一击必杀’的绝技透露给我。为了飘红,我不杀你,你毕竟是她的亲爹,但为了我们的安全,我也不能放过你。”

余歌把萧无尘全身的功力都给废了,萧无尘气晕了,他把他扛在肩上说:“我跟飘红会照顾你一辈子的。”

余歌策马飞奔,三个月不见飘红,想必她已经生了。家还是那个家,当余歌急切地闯进家门时,只见触目惊心的白,家中居然摆设了灵堂,正中一个大大的“奠”字。女仆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奔出来:“老爷,夫人她……”

“阿红是难产死的吗?”余歌从沉痛中回过神来。

“不,夫人她是悬梁自尽的,她有遗书给你。”女仆哀伤地说。

不用看余歌也知道飘红为何而死了,他跌跌撞撞地向灵位扑去,然后长久地跪在那里,嘴里反反复复地说:“阿红,你太傻,太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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